编辑:李青 发布时间 : 2025-05-0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7月1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2024年7月17日,收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了由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8月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部署,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周密部署国储林项目推进、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森林防火宣传、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等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分解落实。针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2个方面6条意见,局党组多次研究,拟定了《全县林业系统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经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组审核,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下发,将反馈的6条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责任股室,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扛牢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研判、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共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跟踪、协调、推进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6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销号5个,还有1个问题在整改销号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对国家林业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研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总体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5)12号)《宜昌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等涉及林地林木管理的最新政策文件。为拓展“两山”转化路径,建设大财政体系夯实理论基础;二是2024年8月19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省林业局汇报争取,省林业局主要领导明确表态支持宜昌市开展国有林场“三资”盘活试点工作。2025年5月6日,省林业局再次下发了《盘活国有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改革改革试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待方案正式下发后遵照实施。我县结合前期开展的相关基础工作,先期启动了国有壶瓶山林场的确认确权工作,截至目前,壶瓶山林场已全部完成边界外业测绘工作,完成与长乐坪镇相邻10个行政村重界的权籍调查,58807.6亩正在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为盘活林权资源奠定基础。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五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五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地林木流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流转的林地林木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签字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并进行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流转至长森公司,纳入国储林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长森公司累计签订林地林木流转协议11份,完成林权不动产登记4513.15亩,支付2年流转费用20.92万元。2024年6月,宜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下发了《宜昌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宜农发(2024年)7号),今后林地林木流转工作将按照宜农发(2024年)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关于“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全县生态护林员队伍力量,结合无人机航拍巡查,加强森林资源日常巡护监管,一旦发现涉林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切实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将各乡镇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纳入全县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中,压实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推广林下生态种植,引导群众合理发展林业产业,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县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天麻林下种植的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4月1日实施,对天麻种植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引导,组织开展天麻生态种植技术培训,并进行实地操作教学,将生态种植技术落到实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四是加强政策宣讲与普法宣传,通过天麻规范种植暨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讲会、森林资源保护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制作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牌、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开展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现场庭审等多种方式的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森林资源保护的影响力。
3.关于“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以来,财务室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审批环节人员对专项资金划拨流程等财务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准确掌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到环环把关;二是组织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支出经过严格的审批,形成工作闭环,确保资金安全和稳定运行;三是依据《县人民政府第八次会议纪要》(〔2022〕7号)《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1号)会议纪要精神,县林业局重新拟定《关于解决五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的请示》(五林文〔2024〕8号)文件,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完善了资金划转程序,理顺了资金支付关系。
4.关于“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4年8月以来,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入户走访“敲门行动”,实现入户宣传覆盖率达100%。创新宣传形式,制作方言短剧,广泛传播,将防火知识融入日常生活。采用村村响、宣传车、标识标语、温馨短信等方式,开展全天候、立体式宣传,让森林防火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每日3次对护林员上线率进行调度,及时排除火情隐患,筑牢森林防火前沿阵地。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加强隐患排查,跟踪整改销号隐患问题99个,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平稳可控。四是强化前沿备战。积极支持牛庄乡、长乐坪镇先行先试,建成20分钟应急扑火救援圈,其中长乐坪镇建成前哨应急栈62个,应急救援圈78个,推动防火物资前移,极大提升初始火处置效率。积极推行无人机灭火新模式,通过自建与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与6家企业签订无人机应急救援协议,灭火备勤登记无人机45架,始终保持“满水满油满电”的临战状态。五是强化物资保障。对县、乡(镇)、村119个防火应急储备库开展常态化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处于最佳战备状态。通过对上争取,补充县乡两级森林防火物资装备近100万元。
5.关于“重大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中青旅游山西集团未按《协议》约定履约尽责,长森林投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诉讼解散中青五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2月19日,县人民法院判决解散中青五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3月11日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关于中青五峰公司解散纠纷案。4月11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鄂05民终489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中青旅游山西集团公司上诉请求,维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解散中青五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判决。4月19日,长森林投公司已向中青旅游山西集团和中青五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致函,商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在法院判决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组建清算组,长森林投公司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二是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规规〔2025〕1号)要求,“本办法印发之前已实施的国家储备林项目需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全面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再则《湖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指南》正在修订之中,短期内该项目无法开工建设。下一步,县林业局党组将督促长森公司按照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完成中青五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工作;同时,待《湖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指南》正式出台后,长森林投公司将按新规范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评估和备案,通过自建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五峰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激活县域林业经济新动能。
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定再学习再教育,深化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制度的认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细化会议召开的发言规则,做到先民主后集中,防止“一把手”先定调、讨论流于形式,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相关规定,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三是重新修订印发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范围和议事的程序,严格遵守决策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确保决策效率和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坚定的信心和昂扬的斗志,凝聚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717-582222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武汉大道179号,邮政编码:443413;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5823768(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党组
2025年5月8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