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青 发布时间 : 2025-04-30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1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根据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台账、任务清单。要求班子成员带好头,认领任务不打折,坚决完成整改。
二是明确责任,推进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问题,详细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任务落实到人。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严实举措,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迅速销号,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分管领导督办,专人负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转化巡察整改成果,补足短板,促进工作再提升。
截至4月22日,巡察反馈的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以理论成果指导实际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局党组于7月18日专题学习《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二是自查自纠,对照市委、县委要求补充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补学遗漏内容;三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拟定学习计划,提升学习实效。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借助自然资源执法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执法效能,对疑似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做好政策宣贯,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送执法机构立案查处。2022年至2023年发现疑似违法图斑69个,经督促相关单位拆除复垦、办理用地手续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完成。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对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标准不高,现场尾矿未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给予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该矿区位于长乐坪镇石桥沟村,许可证号C4205292015047130137677,有效期至2022年3月1日,现已公告关闭。2023年7月我局组织鄂西地质第七大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实地勘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对该矿区采用人工辅助修复,主要采取设置防护栏,警戒标语、土壤重构、场地平整、土地翻耕、覆土、植被重建、干砌挡土墙、干砌石沟槽等方式,消除矿区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恢复生态环境。2024年3月12日,该治理恢复已完成100%,恢复面积1.0542公顷,恢复方向为林地。目前已将堆放物料清理,植被恢复,已完成市、县两级验收。该项目作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上报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对公益性项目备案制取料场整改工作督促不到位。根据方案要求,各备案责任主体需在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8月6日至8月16日,按照《全县公益项目备案制取料场联合验收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公益项目备案制取料场恢复整改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和联合验收,8月29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对联合验收结果进行会议研讨,并形成了初步验收意见。其中:五西高原自驾游改造工程和土申二级路工程取料场设备已拆除、部分物料未清运;赵(赵家墩)陈(陈楠坳)公路建设取料场前期设备已拆除并覆土复绿,目前因金上特高压项目施工需要,临时借用该场址堆放材料。根据专班现场验收情况及研讨意见,该2家备案制取料场拟以补充佐证(情况说明)方式进行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关于“2021年12月31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五审报〔2021〕16号)指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的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二标段(业产坪村)项目,多付工程价款166164.09元”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11日至8月3日,县审计局对时任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柳祝猛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五审报〔2021〕16号)。审计发现原我局实施的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二标段(业产坪村)项目,多付工程价款166164.09元。我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后,通过送达催款通知、现场催缴、电话督促和民事诉讼等形式,迅速督促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回多付工程价款。截至目前,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退回多付工程价款166164.09元。具体催缴情况为:2021年12月29日,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回多付工程价款26164.09元;2022年2月25日,我局向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送《关于追缴多付工程价款问题的函》,要求该公司迅速退还多付工程价款166164.09元;2022年3月至10月,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5次退回多付工程价款60000元;2023年2月6日,我局向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送《督促还款通知》,要求退还剩余多付工程价款。2023年3月16日,我局再次向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送《督促还款通知》,要求退还剩余多付工程价款。2023年5月至2024年6月,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11次退回多付工程款44000元;2024年8月26日,我局召开案件研判会,与湖北德豪律师事务所刘传波律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法律风险,提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决定,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月底前不退回剩余款项,我局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024年10月14日,我局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回剩余36000元。2024年10月-11月,湖北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5次退回多付工程款36000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认识,落实整改责任。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强化领导班子整改责任。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举一反三,适时“回头看”,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于持续整改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班子督导力量,提升巡察整改责任心,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坚决完成整改。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极易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做好提前预判,杜绝反弹和异化。
三是健全制度,转化整改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坚持制度执行和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发挥制度约束性,提升执行能力。将巡察整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以整改成果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联系电话:0717-582189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长乐大道213号,邮政编码:443413;电子邮箱:944099635@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18727200505(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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