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青 发布时间 : 2024-08-02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县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6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以严密的组织领导强化落实。2023年9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县信访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局长郭春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各相关股室主动认领问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责任股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闭环。
二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压实责任。整改期间,县信访局召开支委会、班子会、全体干部会议共5次,梳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履行销号程序,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反馈问题条条真整改、个个见实效。
三是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提升效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现象挖根源,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以加强制度执行促规范管理保长效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展整改成果,形成互相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局领导班子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不够,推动改进信访工作落实不力,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以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重要信访会议精神共8次,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3次;结合主题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交流研讨7次。二是将社情民意工作纳入机关责任制考核,印发信访形势分析4期,要情专报6期,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2023年9月13日召开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暨全县信访工作培训动员会,研究分析信访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培训信访业务。四是2024年1月16日,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要求,印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信访情况报告》(五信联办文〔2024〕3号)。五是2023年10月班子成员对全体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学习态度敷衍、未结合信访工作学习等问题作出具体工作要求。2024年1月-3月,共开展集中学习7次,开展信访工作专题学习3次。
2.关于“局党支部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深入,未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30日支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研判,制定防控措施。二是2023年7月17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并就活动要求的理论学习、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等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三是2023年12月4日召开支委会,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查缺补漏,对近期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
3.关于“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郭春华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管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有‘老好人’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郭春华同志于2021年12月17日调入县信访局任局长,因前期在熟悉单位情况及信访工作,未将“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2021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22年度已整改该问题,今后将严格落实“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二是2023年度已按要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第一季度开展提醒谈话3次覆盖14人次,第二季度开展提醒谈话2次覆盖9人次,第三季度开展提醒谈话2次覆盖2人次,第四季度开展提醒谈话2次覆盖14人次。
4.关于“局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要求不严,机关管理不过硬,干部职工作风漂浮,导致工作出现纰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党员着力查找并解决理论学习、政治素养、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三个转变”,变群众上访为部门下访、变交办转办为参与化解、变被动稳控为主动服务,2023年在全县相关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二是2023年10月,领导班子对发文工作失责人员、接访过程出现失误人员、撰写心得体会抄袭人员等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三是2023年2月以来,定期开办“青年干部培养教育讲堂”,通过“学员上讲台”形式,结合岗位特点,聚焦信访业务及写作技能、财务知识等,相互交流促进,提升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5.关于“局分管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报销不规范,资金存在安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113万元资金挂账多年的问题,经查其中有应收个人所得税13.80元,应退个人养老保险6403.20元,其他均为会计记账错误。县信访局分管财务副局长和出纳因不精通会计业务工作,未及时发现错误,为避免以后出现错误,信访局出纳将经常与代账会计沟通,分管副局长加强资金监管。二是修理单位与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信息不一致问题为驻京专班填单人员套用模板,填单错误,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未认真审核。县驻京群众工作专班2020年使用的“京Q3L121”应急公务车辆,户头为宜昌市驻京联络处,因车辆使用在北京,经请示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允许经专班负责人批准后择优在北京正规修理店维修和保养,费用凭据据实报销。三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各股室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2023年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3.61%。四是2023年10月12日县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已对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开展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制定不合规,执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到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3年3月22日县信访局党政班子会议定,驻京办财务支出由县信访局“三重一大”党政班子会共同研究讨论议定。同时,议定修改了《县信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0.2万元以内的,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后支出;0.2万元以上的,包括县驻京群众工作专班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由分管机关领导报班子会,按‘三重一大’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其中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已经审批发放的常规支出除外;10万元以上支出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执行”。二是2023年10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试行)的通知>》,确保今后干部任免合规。
7.关于“领导班子对抓好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够,致使党建具体工作未落地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郭春华同志主动认领该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同志批评,收到其他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4条;向宗华同志就该问题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做检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接受其他同志批评,收到其他党员提出的意见11条。二是党支部书记郭春华对副书记向宗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提出6点改进工作的建议。向宗华分别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对待组织生活,对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2023年10月19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四是2023年3月30日、4月27日、5月9日、7月11日、12月4日支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工作安排有具体措施、有总结回顾。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8次。五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32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8.关于“县信访局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没有举一反三,整改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全力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于2023年9月26日、10月9日、11月16日、12月16日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跟进整改进度。二是针对反馈的文号重复、缺号、文件类别使用错误问题,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加强公文起草、核稿、审核、签发环节监管。同时,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实行动态评估,及时跟踪办理,确保整改全部落实落地,将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不松手。
(二)担子不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利用日常谈话、三会一课、廉政反腐教育等方式抓好日常的监督管理,引导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干劲不弱,着力推动信访事业再上台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在为民服务上出实招,进一步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县信访局联系电话:0717-5821481(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通讯地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44号,邮政编码:443413;电子邮箱:1323889272@qq.com。县纪委监委第四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5750067(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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