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青 发布时间 : 2024-07-2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31日至12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研究形成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不断凝聚主动整改、自觉整改、严肃整改的共识。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事项,牵头逐条推动整改落实。
(二)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镜子”和“尺子”,全面检视自身工作,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2月19日局党组按照要求针对此轮巡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各分管领导和各责任股室落实整改;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股室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完善体制机制,注重长效治理。局党组书记不定期组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了解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大事项亲自过问,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需长期整改事项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工作来布置安排,层层传导压力,全程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制定长效管理制度。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8条,建立完善制度4项,挽回经济损失0.17万元。
截至1月24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未完成整改6个(均为未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执行补贴救助政策出纰漏,重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与人社局建立信息比对机制,每月进行信息比对;3名已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人员已于发现当月停止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相关责任人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根据文件要求,由乡镇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判定是否追缴资金,渔洋关镇1名人员已追缴,五峰镇两名家庭困难,未追缴。
2.关于“2019年和2020年两次被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将临时救助政策当成福利或用于化解矛盾、临时救助不及时以及违规发放高龄津贴等多个问题,并且有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各乡镇每月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同步收集疾控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开展比对;已将高龄津贴享受对象入户抽查纳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实施“情暖茶乡·救助在线”综合服务项目协议,每年度按享受对象10%比率核查800人以上。在工作中加大临时救助对象家境调查、数据比对核对力度,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坚决杜绝“维稳保、人情保”等现象发生,急难型救助资金发放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必要时可进行现金和实物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资金从2023年3月起实行县级直达“一卡通”发放,有效解决了救助不及时问题。
3.关于“原局属二级单位县殡葬管理所因机构改革撤销后,仍在违规使用该机构废止的公章与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合同变更、增加劳务薪酬等事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17日已撤销殡葬管理所机构账户,收回废止的公章。二是局党组于4月20日召开会议,议定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相关管理事项,于5月26日下发任职文件。三是恢复殡葬管理所机构设置事项已经上报县委编办,正在审批中。
4.关于“企业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4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公司管理事宜;督促公司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公司制定员工岗位责任制报县民政局备案,公司负责人提级管理,纳入县民政局岗位责任制,明确了职责职能。
5.关于“企业资产配置规划不合理造成资产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养老机构设备物资管理台账,对库存物质进行清理登记,加强库存设备和物质管理保管。根据实际安装条件,已将库存空调安装到旧宿舍楼等处,供院民们使用。二是对五峰益众公司闲置的资产进行排查,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今后将加强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最大效益。三是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6.关于“企业物资采购及管理缺乏监督”问题。
整改情况:统一印发养老机构制度汇编,加强福利院各项事务规范管理,规范物资出入库台账,定期对各院开展专项检查,防范问题发生。捐赠的殡葬车已经登记到企业固定资产台账;公司已经建立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和台账。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未按上级指定学习方式进行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根据要求,2023年2月27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等未纳入本单位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进行了补学;2023年3月6日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等未完成上级指定学习篇目的内容已及时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并完成学习。
8.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印发《2023年度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把任务细化到每名班子成员、每个股室负责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和廉政风险点排查。
9.关于“文件照搬照抄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相关责任人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在贯彻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县民政工作实际和重点任务进行撰写,确保民政工作要点既紧跟大局又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重点任务要求。
10.关于“超标准拨付临时救助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和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拨付程序,2023年2月14日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资金规范管理的紧急通知》,规范和完善了临时救助备用金拨付程序,优化了资金发放流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规定,按需核定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从2023年3月1日起将支出型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县级直达“一卡通”发放,急难型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通过临时救助备用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必要时可发放现金和实物。
11.关于“不按规定划转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便于统一管理,经请示县国资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2020〕6号),乡镇福利院实行县级直管,故福利机构固定资产由县民政局直管;我局拟增设殡葬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公益二类,机构正在增设中),故殡葬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由县民政局直管。今后,县民政局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
12.关于“违反规定超范围列支商业保险费”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已购买的商业保险于2023年10月底到期,到期后已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规避劳务风险。
1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白条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各养老机构财务规范操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实行报账制,规范公司对各养老机构的财务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目前,局机关已向县委编委申请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落实编制人员专职负责全县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益众公司落实养老部工作人员,实现从人事、财务、资产等各方面全面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
14.关于“未严格执行单位应急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车辆调度及使用审批不严,超范围使用公务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审批流程,坚决杜绝超范围用车,已按公务用车的审批流程用车并建立好台账。
15.关于“工作不仔细,未严格审核中餐补助发放名单,2021年原机关工作人员在局属民办非企业组织中重复领取中餐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已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重复发放的中餐补助已经清退,相关人员的劳务关系及各项待遇已划转到民办非企业组织。
16.关于“五峰镇福利院和幸福老年公寓均有3名以上党员,未按要求成立党支部,未定期开展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排查,各养老机构在院工作人员是党员的共有7人,目前7人党组织关系均已转入县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已分别设置机关党小组、养老机构党小组开展党员活动,确保都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7.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深入,未按要求开展自我检视”问题。
整改情况:注重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坚决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未按要求撰写的2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严格按要求、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提醒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动作,并检查党员干部完成情况,杜绝不规范情况发生。开展民主测评前进行注意事项讲解,在填写过程中提醒大家填写完整后再提交。
1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按照会前征集议题、提前酝酿、充分发扬民主征求意见的原则,形成“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表”,明确讨论议题、具体内容、汇报人员、分管领导,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决策过程及其结果的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公正合理。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会议记录确保规范整洁,记录详实,讨论事项有政策理论依据。按照“一会一报”原则,每月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后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工作月报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选人用人工作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抓手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不断优化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效能高、群众满意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持续用力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强化监督问效,坚持服务对象、工程项目、民政资金延伸到哪里,跟踪问效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出台全县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汇编,加强福利院各项事务规范管理。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完善好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体制、机关管理等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汲取教训,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扎实推进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县民政局党组单位联系电话:0717-5821983(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邮政编码:443400;电子邮箱:664243083@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5822966(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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