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3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6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扛牢整改政治责任,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深化整改相结合,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集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区委编办班子成员、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先后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1条,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成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制定派驻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劳动监察和应急执法工作流程清单,修订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行为。截至9月10日,反馈的两方面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执法体系改革后续工作推进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针对“执法队伍人员整合未到位。改革后未做到‘人随编走’,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行政职责划转到市应急管理执法中队,原执法人员编制划转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11名划转人员还是在区应急管理局坐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行政执法职责整合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6名参公事业编制转到区城管执法局,划转人员还是在人社局坐班”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完善相关执法机构设置。组织区城管执法局重新修订《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三定”规定》,新增内设机构“劳动监察执法中队”,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经区委编办初审后,已纳入区委编委会议议题,待研究同意后正式发文。

  二是完善派驻人员管理机制。会同人社、城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制定《派驻执法人员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组织相关执法单位集中协商2次,通过梳理执法工作流程清单完善人员统筹调度、工作协同配合等机制,促进派驻人员与编制所在单位逐步融合。

  三是优化调整相关行政职能及事业单位设置。结合新一轮全国事业单位改革,会同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优化调整初步建议方案,拟通过新设立事业单位或增核现有事业单位编制、逐步补充工作人员等方式,解决人编分离问题。目前,初步方案已向市委编办相关科室专题汇报,待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提请区委编委研究决定。

  问题2.针对“执法保障未到位。自2021年7月,点军街道办事处与市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赋权事项合计124项,但配套的人、财、物均未下放,日常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在岗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仅1名,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做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2025年7月21日印发《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宜点发〔2025〕4号),进一步厘清了乡镇(街道)与区直部门的职责边界。针对2021年全区印发的街道“两清单一目录”中210项赋权事项,按程序综合研判后,将181项(主要为执法类事项)纳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

  二是统筹开展赋权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25年8月,根据省委编办工作要求,全面推开赋权事项梳理工作,以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和工作事项清单为基础,对需要按程序向乡镇(街道)赋权的事项逐条梳理,初步梳理出赋权事项43项,主要涵盖农业农村、民政、卫生、残联等民生领域和部分安全生产领域。经征求乡镇(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意见、司法部门会审后,删除12条,保留31条。8月底经市委编办逐条研判、县市区交叉比对后,第二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保留22条报市委编办,待省委编办审核后反馈意见。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培养和统筹调度。指导点军街道规范综合执法中心岗位职责及分工,强化人员统筹调度,确保综合执法队伍至少有3-4名工作人员。会同区司法部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组织3名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通过全省执法资格考试,指导城管部门开展2次行业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专业化能力。

  (二)关于开展编制监督检查不够常态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3.针对“开展监督检查力量不足。区委编办目前在岗仅2人,其中1人为借调人员,且均无执法资格,无法满足监督检查要求”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及时补充人员力量。明确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人周梧同志参与机构编制相关工作;7月18日,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配备编办主任1名,目前区委编办实际在编在岗人员3人,后期拟根据工作需要再补充1名工作人员。9月6日,按要求组织编办相关干部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目前3名同志已全部通过测试。

  二是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能力。组织编办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央编办、监察部印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2次。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点军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明确监督检查主体、对象和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

  问题4.针对“对各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较少。主要依赖年度统计或专项抽查,未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检查督促实名制系统更新工作有差距,区人大办1人于2024年7月退休,但在实名制系统未及时更新,直到2024年12月才申请下编”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全区行政机关专项监督和事业单位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更新第三季度全区机构编制情况台账,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军转安置、干部调配、人员退休等实际情况,及时督促13家单位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动态更新实名制系统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二是强化源头预防和部门联动。建立与组织、人社、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动机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确保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中,能准确把握重点内容和工作标准。

  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对巡察、审计及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并认定的违规违纪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加强跟踪督办,先后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上下编手续办理、编制异动、事业单位登记等业务问题14个,并对相关分管责任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中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区委编办将进一步深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统筹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严格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各环节力量,持续传导压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全面整改、深化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把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久久为功,做到抓细抓常,以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提升。

  (三)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把加强整改成果运用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机构编制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积极谋划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为加快“四个点军”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717-6671711,通信地址:点军区江南大道161号,电子邮箱:136290872@qq.com。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编办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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