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区委政法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保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达成共识,坚决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包保责任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坚决整改到位。

  (三)注重成果转化。区委政法委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维护平安稳定大局的实际行动,做到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提升。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方面

  问题1:统筹扫黑除恶斗争有差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均为市区两级交办转办件,线索数量少。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区委政法委制定督导调研方案,梳理市长热线等渠道涉黑涉恶线索,新交办线索2条,经点军公安分局核查,不构成涉黑涉恶,并持续开展摸排线索。

  问题2:落实政治督察制度有差距。未落实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的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在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对区法院、区检察院、点军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对督察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书面报告,督察发现的问题对政法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强了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

  问题3:落实《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有差距。区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指导督促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湖北省《实施细则》,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着力加强政法单位政治监督,印发了《点军区政法队伍政治督察工作方案》,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班子成员在政治建设方面进行督察,针对近年来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政法单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细化的工作提示,对政法各单位未及时请示报告的事项,进行了专项督办,在2024年11月份督办政法单位对请示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对前期未及时落实的情况全部进行了补报。同时,加强了日常督办,适时点对点提示政法单位对相关事项进行及时报备。

  问题4:统筹推动护路护线联防工作力度不够。铁路沿线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完成1起涉“公铁并行”隐患风险问题的整治工作,11月通过省铁路护路办督导组考察验收。二是与相关部门强化沟通协作,及时报送对接相关信息,2024年共排查上报处理11件涉铁路隐患风险情报。三是严格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双段长”责任,落实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日检查巡察报告制度。四是将铁路护路宣传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夜巡、屋场会、脚印万家、送戏下乡等活动内容,积极运用“点军政法”、“法治点军”等微信平台转发铁路护路法律法规宣传视频,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参与铁路护路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年未发生铁路安全事故。

  问题5: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有差距。区委政法委执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不严格,研究解决领域内法治建设重点问题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司法协调小组会议,听取近期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领域内重点事项。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明确工作要求。三是督促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开展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实地督察,全面深化问题排查整治。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力度。2024年11月29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4年全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委机关开展平安稳定宣传,向各乡镇(街办)、社区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全面提升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

  问题6:协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不够。2021年、2022年该项工作考评在城区排名靠后。全区电诈案件高发,2023年共发电诈案件161起,诈骗金额782.41万元,较上年发案数上升98%。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共发电诈案件117起,诈骗金额813万元,较去年发案数下降17.6%。成功破获2起50万以上电诈案件、1起百万电诈案,打掉电诈、掩隐等团伙8个,打处犯罪嫌疑人48人。

  问题7:推动政法智能化工作有差距。“雪亮工程”全时在线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对接市雪亮运维中心,请求加大对我区“雪亮工程”巡检力度,并制定点军区“雪亮工程”管理制度。

  问题8:推动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区法学会自2017年选举第一届理事会至今未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关于推荐点军区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征集拟定相关人选名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区委政法委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经请示报告后定于2025年5月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问题9: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用力不够,指导从严管理政法队伍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对政法单位的政治引领,督办政法单位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2024年,重点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本领”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政法系统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在8月份组织的政治轮训活动中,邀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政法干警做了专题廉政报告。政法各单位常态化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加强对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完成了对4个政法单位的政治督察。

  问题10:政府采购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和程序,并认真核对文件内容,避免出现文字性错误。2024年11月29日,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在2024年12月5日机关第7次集中学习中,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规范性。

  问题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按程序完成固定资产无偿转让、报废处置,完成固定资产系统内数据核销,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初步定于每年年底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工作。

  问题12: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对2024年全年差旅费报销进行了核查,严格对照财务管理制度,按先审批后出差程序进行费用报销。二是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11月29日,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财务副书记、机关财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强化业务学习。在2024年12月5日机关第7次集中学习、12月20日第8次集中学习中,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等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了财务规范管理水平。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1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学习教育。2024年12月5日,通过委机关第7次集中学习,组织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纪律规范,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深入领会并掌握了党规党纪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得到增强。二是规范决策程序。2024年,区委政法委均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末位表态、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次41件。三是加强工作监督。截至2024年底,全年向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报告17次书记办公会议定的29件重大事项。

  问题14: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宣传。2024年12月5日,通过委机关第7次集中学习,组织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明确了回避制度具体要求。二是及时开展提醒。2024年,委机关2名同志晋升职级、1名干部提拔重用,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在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等环节落实回避要求。

  问题15: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宣传引导。2024年12月5日,通过委机关第7次集中学习,组织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纪律规范,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严肃参加组织生活。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按要求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了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问题16:支部委员补选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支委补选。按程序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完成补选支委工作。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规范性。2024年,组织支部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同志参加区级党务工作培训1次、办公室工作培训1次,有力规范了机关党务工作性。

  问题17: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有力提升思想认识。2024年12月5日,通过委机关第7次集中学习,组织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纪律规范,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谈心谈话对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我、相互监督的重要作用。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动支委班子与普通党员、普通党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在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支部书记就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与分管领导、部分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委班子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提出意见建议各2条。三是规范工作管理。由委办公室收集整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记录,做好归档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常态整改。对于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将加强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对整改工作的“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反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化、常态化。同时,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持续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717-6671791,通信地址:点军区江南大道155号,电子邮箱:362578130@qq.com。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政法委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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