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啸 发布时间 : 2024-06-06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卫健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卫健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整改落实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契机,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始终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卫生健康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形成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建立周一工作例会通报制度,从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药品管理、政府采购、机关管理、人才培养等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果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截至3月20日,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视同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1.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2024年1月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1月10日,区卫健局以文件形式确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开业筹备、项目建设、标准化建设三个工作专班,保障项目建设有序进行;三是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局党组班子成员到各乡镇卫生院调研,围绕项目建设、特色科室发展、人才队伍培养、服务能力提升及慢病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座谈会;四是2023年12月29日,参加点军区医疗康养综合体项目征迁工作推进会,积极向区领导汇报医疗康养综合体项目存在的问题,协调部门合作,推进项目进度;五是2024年1月8日,积极与金辉集团对接,就重点项目召开工作推进会,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六是2023年11月,市中心人民医院派遣专家团队对联棚乡卫生院进行组团式帮扶,其中心血管内科每周一周三周五、呼吸内科每周一到周五、肾病内科每周二、内分泌科周二下午和周三全天,以开展集中授课、教学查房和坐诊专家门诊等形式帮助联棚乡卫生院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一次性集中学习安排内容过多,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4日,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点军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点军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宜点办发〔2021〕16号),并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卫健系统办公室人员及党务干部集中学习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点军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提示》要求,按照理论学习实效性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内容不超过三个专题;三是认真执行中共点军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提示》要求,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凡专题学习在组织学习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每次学习研讨人员不少于3人,且1人为班子成员。
3.关于“研究谋划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对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深入学习,对照点军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找差距;二是2023年11月13日,对照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点军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指标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调整;三是2024年3月20日,拟定规划实施后的监测评估机制,对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与市级和省级规划进行定期的对比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4.关于“乡村医生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社会公开招聘3人、卫生院下派多点执业2人和全区统筹调配的方式达到每个村卫生室均不低于2人的标准;二是在2023年底,对拟返聘退休村医进行考核,重新返聘19人;三是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2023年11月29日,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十条措施》(点政办发〔2023〕17号),着重从十个方面入手,解决村医能留住、能发展问题。
5.关于“委培大学生村医基本医疗技能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考取乡村全科执助、执助和执医资格的乡村医生每月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专项补助;二是对考取乡村全科执助、执助和执医资格的原在岗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月增加264元;三是九届区委政府第25次常务会会议纪要明确:金辉集团要将“智医辅助诊断系统”纳入医疗康养综合体项目信息化规划项目尽快启动推进,建设资金由医疗康养综合体项目信息化预算统筹保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四是各乡镇卫生院通过村医例会,安排村医到卫生院跟班学习,下派乡镇卫生院医生到村卫生室巡诊带教、集中授课,重点提升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村医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五是实施“百名乡医学中医”行动,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业余自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依托市中心人民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的优质中医教学资源和各乡镇卫生院“国医堂”阵地,到2025年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医务室医生都能熟练掌握并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患者服务。
6.关于“心脑血管一体化防治工作推进有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一体化防治站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4日至29日,区“3234”管理办公室分别对辖区4家乡镇卫生院的防治站建设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二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通过现场系统讲解和技能操作,进一步完善急救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全区医务人员急重症患者救治能力;三是区“3234”管理办公室和专病中心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和督办。截至2024年3月,联棚乡卫生院已实现“三站合一”,并在2023年10月26日完成1例脑卒中溶栓治疗,效果较好。桥边镇中心卫生院、土城乡卫生院已成功创建卒中防治站(基础版)。
7.关于“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6日,主动协调区妇联,就农村适龄妇女、城镇非工会会员适龄妇女、工会会员三类人群进行分类汇总,并结合前期三类人群已完成数重新分配各乡镇与工会2024年目标人群筛查数,做到分工明确,分配合理,确保适龄妇女均有人通知、有人宣传、有人动员;二是结合“春节”“三八”妇女节,辖区各乡镇卫生院联合市二医院开展以“关爱女性健康、共享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健康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两癌”筛查宣传及宫颈癌疫苗预约等服务,动员广大适龄妇女积极参加“两癌”筛查;三是邀请上级医疗机构专家在“三八”表彰会上开展“两癌”正确防治知识科普,为辖区妇女普及正确防未病知识,引导辖区妇女重视自身健康,树立正确预防保健观念;四是2024年1月16日,区“两癌”筛查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及“两癌”筛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碰头,会上通报各乡镇及工会2022至2023年目标人群已完成人数及2024年剩余应完成人数,对进度缓慢单位予以督办。
8.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区教育局,按照《宜昌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3个方面10条措施进行责任分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二是组织对6所学校的教室环境进行监测,并于2023年12月21日将结果分析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学校;三是将视力保护纳入健康副校长开学第一课内容,在2024年3月进行宣讲全覆盖。
9.关于“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2024年1月24日至29日,区疾控中心在HIS系统共抽取50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2024年2月24日至3月7日抽取60名高血压、糖尿病老年患者进行电话调查,查看系统服务情况,对调查结果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区卫健局于2024年2月20日印发情况通报;二是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开具一张诊疗处方、一张健康教育处方,将防治充分融合。同时,家庭医生团队入户随访进行健康宣教,提升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三是2023年10月17日、25日分别组织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卫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慢病管理人员特别是村医的服务能力;四是按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对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等项目进行考评,并根据评价结果兑现相关经费,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奖惩作用。
10.关于“中医药健康服务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认识;二是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中医馆”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联棚乡卫生院中医传承推广发展中心引领作用;三是实施“百名乡医学中医”行动,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业余自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依托市中心人民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的优质中医教学资源和各乡镇卫生院“国医堂”阵地,到2025年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医务室医生都能熟练掌握并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服务。
11.关于“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基层卫生股、区疾控中心在HIS系统分别于2024年1月24日至29日抽取50份健康档案和2月24日至3月7日抽取60名重点患者进行电话调查,查看系统服务情况,同时对调查结果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档案动态使用率较前期明显提升;二是2023年10月17日、25日分别组织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卫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慢病管理人员特别是村医的服务能力;三是区疾控中心定期、不定期抽取健康档案、慢病随访等,及时反馈抽查情况并督办整改,并将抽查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四是通过召开会议和日常检查,督促门诊医生和村医及时录入诊疗、体检、随访等信息,提高档案动态使用率。
12.关于“药品供应保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底,组织对全区56家医疗机构药品进行盘存,对22家药品少于150种、5家中成药少于40种的进行了填平补齐;二是在村卫生室和卫生院接诊处设置药品需求登记本,每月进行统计,对符合代购要求的实施代购,满足群众特殊用药需求;三是制定药品采购入库及退货流程图,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和安全有效。
13.关于“基层药品安全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6日,局党组书记约谈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约谈相关乡镇卫生院分管副院长,桥边镇、土城乡、艾家镇乡镇卫生院分管副院长分别对11名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处置过期失效不合格药品的通知》;三是下文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医务室)药品安全管理员名单及职责、工作要求;四是2024年1月18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举办点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医保规范管理专题培训暨警示教育大会;五是在2024年1月至2月期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6家村卫生室(社区医务室)进行抽检,暂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后期将按照每季度不少于30%的要求进行抽查,全年实现全覆盖。
14.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疾控体系改革要求,已于3月上旬将卫生监督职能下沉至区疾控中心;二是区疾控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能后,迅速对人员进行调整和补充,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卫生院监督协管员的职责任务;三是根据工作安排,分别在2024年1月、2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会。会上重点就执法办案基础要点、规范文书书写、三项制度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四是自2024年2月中旬以来,区卫健局行政执法人员统筹安排,按照相应的时间节点,每季度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0%,且及时录入至监督平台。日常检查中,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记录制度及审核制度,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均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积极探索“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随访”的执法模式。
15.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情况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6日,局党组书记约谈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约谈相关乡镇卫生院分管副院长;二是根据局党组的安排部署,2024年1月18日,区卫健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开展点军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医保规范管理专题培训暨警示教育大会;三是在2024年一季度,会同区医保局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共确定红色等级1个、黄色等级12个、绿色等级40个。
16.关于“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筹措资金19万元建成监测预警中心,制定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每日监测预警信息排查、处置,做到日记录、周报告、月分析;二是强化健康宣教。通过健康副校长做好医校协同,利用监测预警中心提供的数据,对辖区当前主要流行的传染病进行针对性知识科普并提前安排部署防控措施;三是关注重点场所。春节、两会期间多次开展辖区内学校、养老院的疾病预防控制指导,督促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四是做好应急处置。成立点军区传染病预防小分队,并在2024年1月30日开展全区冬春季新冠及呼吸道疾病疫情防控桌面推演演练,后期会配置相应装备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4日,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点军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点军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宜点办发〔2021〕16号),进一步提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二是2024年3月15日,开展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党务工作者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工作质效;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机制,规范局内工作要点撰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局党组工作要点。
19.关于“政治责任压实有差距。党内监督措施不多,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不够,‘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局领导班子坚持严管厚爱,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拟定《宜昌市点军区卫生健康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督促局领导班子利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三是督促局党组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监督,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目前已约谈8人次。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纪律教育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局领导班子到各乡镇卫生院调研,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卫生院“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纪律教育和规范管理,增强思想政治意识,凝聚工作合力。2024年2月18日,在新一年上班收心会上,局党组书记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纪律教育,强调要转作风、守底线,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二是持续开展纪律教育。2024年1月以来,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9次、典型案例通报5次、党史中的清廉故事12个,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等纳入学习重点,并开展领学交流;三是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化党员干部职工纪律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局直属机关纪委职责,全年按照清单及上级要求,结合行业特点抓落实。
21.关于“系统内部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力量不够,未成立局直属机关纪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9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2023年12月27日,区卫生健康系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成立第一届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局直属机关纪委委员7名;三是拟定《中共点军区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区卫健系统监督体系逐步健全,为建设清廉卫健提供纪律保障。
22.关于“局党组书记工作责任传导不够,干部管理不够严格,与基层同志交心谈心较少,学习宣讲《中国共产党章程》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章,扎实开展每月支部主题党日诵读党章等规定动作,加强对党章的学习领会,切实把党章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二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截至目前,开展监督谈话8次,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推动党组(党委)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权力运行清单和负面清单并督办落实;四是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组织班子成员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四下基层”调研,深入基层办实事、破难题、促发展。
23.关于“日常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疫情以来购买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相关账务已完成出入库调整,与实际库存价值一致;二是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管制度,明确管理人和责任人,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实物和账面相符;三是2024年3月18日,财务股组织召开卫健系统财务工作例会,对单位的账务处理开展学习,加强业务培训。
24.关于“项目资金支付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月16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今后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检查;二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系统内财务工作者学习《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等财务制度,督促项目建设相关人员熟悉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要求,切实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行为;三是2024年1月22日,在全系统内开展在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督促二级单位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和审批权限,对支付条件、方式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五是督促二级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适应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经济活动中的各种风险,提高单位经济管理水平。
25.关于“政府采购、验收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8日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提高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思想意识,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梳理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方面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政府采购方式和单位实际,编制政府采购流程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需求源头管理和履约验收结果管理,依法合规履行好政府采购方面的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年度部门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加强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确保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26.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要求,结合机关管理工作实际,在2024年3月上旬完成2019年以来系统内所有制度汇编清理工作,并建立台账;二是开展“废改立”工作,对清理出的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22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增加制度10项;三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机关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
27.关于“公文办理不严谨,公章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纠正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上报的预审请示,对《追责决定书》进行说明;二是2024年1月29日分管副局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系统内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公文写作培训,进一步提升系统内办公室人员公文办理能力。
28.关于“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8日,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4年1月11日,召开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培训会,会上组织各支部副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要求各支部及时组织学习;二是拟定《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2024年1月11日,召开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培训会,对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培训,加强指导,明确组织程序和要求;三是2024年1月22日,点军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普通党员的批评。同时,局党组成员列席联系单位组织生活会,及时开展督导,确保程序规范。
29.关于“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批评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2日,点军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分2个临时党小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小组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全覆盖;二是2024年1月11日,召开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培训会,会上组织系统内各党支部副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并要求各支部及时组织学习;三是拟定《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2024年1月11日,召开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培训会,组织系统各党支部副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加强指导,进一步明确组织程序和要求,确保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四是拟定《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和指导基层联系点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列席指导单位与联络员,局党组班子成员到各党支部进行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叫停。
3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召开局直属机关党委会议对2018年2名预备党员转正、2020年5名发展对象预审进行说明。7名同志现为中共党员,身份有效;二是2024年1月29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学习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路线的要求,提高对高质量发展党员的认识。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利用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发展工作规程》,明确局直属机关党委职责和程序;三是2024年3月15日,开展点军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组织系统支部副书记、党务工作者对卫健系统党员发展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修订《点军区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建立党员发展过程督导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31.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0日,分管副局长约谈相关责任人;二是制定《点军区关于推进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三是2024年3月15日,在点军政府网对全区最新版家庭医生团队信息进行公示,在湖北日报客户端、“健康点军”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发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动态4篇;四是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台账,完成高血压、糖尿病、重精患者等重点人群每季度随访和健康指导;五是依托医联体采取“对口支援”方式,通过技术指导、多点执业、义诊等形式,定期到基层开展技术指导,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是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基本公卫每季度绩效考评之中。
32.关于“照抄照搬情况再次出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 29日,分管副局长约谈2名相关责任人;二是2024年1月20日在系统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并建立台账;三是建立《点军区卫生健康局文字材料报送审核制度》并按要求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目前虽从面上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但从当前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整体上来看,在全局工作中还有短板弱项,体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巡察整改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深化整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区卫健局党组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结合巡察反馈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主业等重要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三)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上,系统性解决好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民生问题,为打造世界级宜昌“风景南岸”贡献卫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点军区计划生育协会联系电话:0717-667352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点军区范家湖村三组湖景名苑小区办公楼三楼;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2684945948@qq.com。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67329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点军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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