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啸 发布时间 : 2024-06-06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落实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办公会,专题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件件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台账式纪实、销号式落实、闭环式管理,定期盘点整改进度,动态分析整改情况,强化过程性跟踪督办,督促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截至3月27日,巡察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视同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2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谋划项目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2024年1-3月通过支部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10次,其中有3次重温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了交流研讨。②申请市级福彩公益金等上级专项资金,帮助解决联棚福利院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谋划了点军区土城福利院扩建项目、点军区15分钟生活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养老居家服务建设项目。
2.落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要求有差距。对救助政策宣传、运用情形指导培训不够。落实重度残疾人“单人户”政策滞后。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向各乡镇(街道)、村(居)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工具书,要求各地确保服务大厅窗口、村(居)民政协理员持续保有并熟练运用政策;并统一制作社会救助公示栏,及时做好社会救助公开公示以及政策宣传工作。②落实社会救助“扩围增效”,2023年底我区社会救助对象规模总体保持上升状态。在落实重残“单人户”施保政策,加大排查力度方面,2023年共摸排970名重残人员。
3.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监管不到位。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压实照料人责任不到位,对照料人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制定考核细则并严格考核,对委托照料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停发照料费。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费用扣发转介服务。②开展分散特困人员试住福利院工作。③年前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前往各乡镇(街道)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检查委托照料人责任落实情况。3月19日至22日对艾家等四个乡镇开展了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时整改到位。④目前我区共有15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⑤印发《进一步压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工作方案》,同步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装监控、卫生星级评定、建立包联责任制等工作。
4.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存在不足。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覆盖率不高,全区养老机构评级覆盖率22.2%,与省级“2023年底60%养老机构完成评级”要求差距明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到位,推动农村互助照料站运营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①将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纳入年度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在2024年点军区2家公办养老机构至少达到等级评定1级以上,引导全区民办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定。②结合点军实际,通过成立国有养老公司,承接农村片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链接物业和养老公司资源,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建设发展以及服务质量提升。
5.居家适老化改造监管缺失。对项目实施流程监管不严,对项目产品价格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对2023年度56户适老化改造再次开展全面摸排,对不牢固的设备进行重新上墙加固;对改造需求评估不到位的14户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免费新增改造项目22个;对适老化改造用户进行智能设备使用培训。②对47户分别安装有燃气报警器、水溢报警器的用户进行上门核验,对不需要使用该设备的在用户同意的基础上予以清退。③局分管领导、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对第三方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为合格。
6.推动殡葬改革成效不佳。对区内公益性公墓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违规销售墓穴问题。落实全域火化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①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年度检查制度,搭建智慧殡葬信息系统,对公墓安葬情况进行线上监管。在公墓显著位置张贴市殡葬服务“码”上监督二维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②对长安山纪念园违规情况开展行政立案处罚,持续聘请专人在长安山开展驻窗,不定期对长安山进行现场抽查。③仙园公司规范了公墓服务项目价格并在区民政局备案2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5个。④针对落实殡葬火化有差距问题,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3次。利用普法日活动等加强宣传,结合春节前“敲门行动”,各级干部分组入户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印制清明宣传册1万余份,制作殡葬政策宣传音频在全区范围循环播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将公墓维护管理经费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落实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2023年全年共减免803人91万元。
7.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不够有力。督促落实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不到位。村(社区)工作群过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印发《点军区村级组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目录》,明确主责、协助及负面事项,厘清社区(村)工作边界。②确定8个村(社区)为基层减负观测点,覆盖辖区5个乡镇(街道),了解基层治理堵点,完善基层减负措施。③建立基层减负台账,形成问题清单,积极与区直部门衔接,发现的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④对接相关部门清理村(社区)不必要的工作群28个,保留4个必要微信群。
8.推动共建共治体系建设力度不足。督导落实市委关于推广“五民工作法”要求不到位。社会组织培育结构不优,缺乏产业发展类、科技创新类等社会组织。对社区工作者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指导社区依托小区党群服务站、小区广场等场地,以“圆桌议事会”等为抓手,全面开展“逢四说事”等议事协商活动。2023年1-11月7个社区共计开展议事协商活动183场。②2023年完善了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培育孵化覆盖率达100%。2023年主办点军区第二届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并对获奖的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开展全程督导;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用于实施五社联动,开展了系列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实时宣传报道。目前社会组织中产业发展类10家,科技创新类2家、工商服务类6家。社区社会组织中已培育产业发展类5家、科技创新类5家、工商服务类6家。③组织100余名城乡社会工作者开展为期3个月23期的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水平。常态化开展社区工作者履职情况抽查,印发了一季度抽查情况通报。
9.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不够有力。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行为后续跟踪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①将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宣传工作纳入常态化,通过养老机构日常工作、普法宣传等,提升老年群体防范非法集资意识。②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等相关舆情信息的处置,及时反馈和核实通过信访、12345热线等渠道收集的养老机构、老年群体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预警,及时干预,杜绝事态恶化。
10.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督促养老机构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区社会福利院消火栓系统问题已完成整改;春节前全区各养老机构均组织开展了消防演练;指导5家民办养老机构完成建筑裂缝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②2024年1月31日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全区养老机构召开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动员暨培训会,对各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③春节前后对全区9家养老机构开展了2轮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5个,截至2月9日以上所有问题隐患均已完成整改。
11.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制发通知调整局保密委员会成员及组成,按要求完善了《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②按要求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管理,落实“三铁”管理要求。加强干部职工保密工作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专业知识学习,提升保密工作意识,依法依规办事。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2024年3月11日局党组集中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4年1-3月局党组中心组共开展学习4次。②2024年3月28日,在全局第六次集中学习中,局长传达学习了全区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中心组第4次学习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3月4日党组会议结合实际工作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将专题研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部署不深入。纪律教育不深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频发。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元旦前局党组书记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通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②集中学习省、市、区纪委通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7个;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暨1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③2024年局党组会研究从严治党工作4次,2024年1月-3月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共5次。④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⑤对全局及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17个,制定防范化解措施17条。
14.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对分管部门和二级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2024年局党组会研究从严治党工作4次。②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微党课,将廉政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③局党组班子成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工作。共开展谈心谈话5次,对分管部门和二级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④抓好年轻干部管理,为我局2名年轻干部配备导师。
15.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派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存在不足。局党组内部监督不到位,分管纪检工作班子成员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不强,现任分管纪检班子成员长期驻村,纪检工作暂由其他班子成员代管,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计划每季度至少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局党组会议1次。2024年1月16日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局党组班子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3月18日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局党组会议。②2024年3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了分管纪检班子成员及纪检委员。
16.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对全区民政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分析研判、推动解决不够,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清廉民政行业建设不深入,2023年4月开展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加强民政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公墓提升管理及业务能力。2023年7月召开全区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8月联合仙园公墓共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②局分管领导分别于2023年7月、8月约谈了仙园公墓及长安山纪念园相关负责人,督促仙园公墓完善内部规章制度5个。在公墓显著位置张贴市殡葬服务“码”上监督二维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搭建殡葬信息系统对墓穴销售情况进行线上监管,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制度。③印发《点军区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下发专项治理公告并在各公墓显著位置张贴。2023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整改问题6个。④成立化解长安山纪念园历史遗留问题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持续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并开展不定期检查。目前长安山纪念园违规经营问题正在调查处置之中。
17.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未完成,持续整改。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文件,严格履行采购程序,杜绝以后出现类似问题。②完善了局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采购程序;督促福利院制定了《宜昌市点军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18.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制定并完善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细化审核审批环节和流程。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的能力。③认真审查业务票据,将未盖章发票补齐完善。
(三)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9.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争先进位意识不强。日常管理相对松散,干部队伍活力不足。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印发了《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②完善机关请销假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及考核,对部分岗位人员进行调整,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③2023年1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民主决策方面、选人用人方面的有关重要论述。2024年1-3月局党组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4次,严格执行了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同时将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纳入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干部队伍培养管理有欠缺。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2024年3月局党组会议对部分岗位进行了调整。利用上半年机构改革契机,适时调整工作机构及人员,并做到人岗相适。
21.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督促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发挥作用不充分。机关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①落实区社会组织指派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完善台账;督促已建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落实党建指导员职责,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走访社会组织党员等活动。②完善我局“三会一课”等系列制度。③2024年2月支部主题党日深入学习了《党章》,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环节的工作要求。④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成员按要求认真开展各准备环节,结合谈心谈话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四)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问题
22.推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未完成,持续整改。向宜昌万寿老年颐养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督促其按巡察及审计相关要求完成问题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直至完成整改予以销号,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点军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717-667275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点军区五龙路18号,邮政编码:443100。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67329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宜昌市点军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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