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星月 发布时间 : 2023-12-13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局党组、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局党组于7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7月17日、7月28日和10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成立由局党组书记高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区发改局党组问题整改台账》,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承担相应整改任务,逐项逐条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整改成效,形成压力层层传递、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细化责任落实抓整改。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宜点巡办发〔2023〕13号)要求,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相应负责同志接替)及整改时限。
截至9月28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视同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1.强化局党组会议“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2023年局党组会议必修课。2.3月9日,局党组开展《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8月17日,局机关第25次集中学习,学习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年轻干部围绕“四种能力”开展讨论,结合区情实际对相关经济工作研究部署。
2.贯彻落实市委建立区域发展“四大战略”工作推进不够;在建立工作机制、节点工作进展、统筹协调服务上力度有不足。
整改情况:1.已制定并出台《点军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组建高规格的领导架构。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规划》要求,区乡两级及时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的工作推进领导机制,同时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实施。3.科学编制区乡实施方案。结合点军实际,编制下发《点军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16个安全底线类、50个四化同步类和21个支撑体系类项目清单,其中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8个。明确32项重大事项清单和43项重点任务清单。同时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部分重点项目,统筹纳入区级重点事项闭环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中一并推进。4.精准到乡村的管控末梢。全区划分为桥边河、联棚河和长江三条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主线,将底线类、四化同步类、支撑体系类等相关项目科学布局,实施挂图作战。
3.贯彻落实区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配套服务谋划不够,局党组对园区将建成2万人数据标注中心生活性重点服务业研究不深,布局滞后。
整改情况:围绕生产性服务业,一是建设“最强”算力中心。二是建设“最全”应用中心。三是建设“最精”智造中心。围绕生活性服务业,打造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推进全域科教城建设,加快推动湖北航空学院按期开学,高效服务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大力支持宜昌科谷技工学校、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点军(新型软件)学院发展,全力推进三峡科创就业服务基地建设。
4.项目投资后劲不足,局党组整合要素资源向项目投资聚集成效不显,在库项目偏少。
整改情况:1.积极落实上级关于申报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工作,聚焦政策投向,围绕流域综合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数字经济、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申报项目41个、资金需求43亿元,项目申报个数全市第一。2.狠抓项目入库。紧盯项目入库时间节点,按照“抓好当月、展望两月”的思路,每月全面梳理全区重点项目拟入库信息,组织召开了5次项目入库推进会,协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入库申报要求,及时收集项目申报资料,确保“应入尽入”“应统尽统”,1-9月,入库项目51个,计划总投资164.7亿元。3.加快项目建设。用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聚焦项目开工率、入库率和竣工率,狠抓投资建设进度和强度,高质量服务推进曙光(宜昌)创新综合体、国家先进计算(宜昌)中心、北斗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进一步夯实投资基础。
5.重点项目建设缓慢,中心党组研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多以通报为主,督办措施单一。
整改情况:1.强化项目推进督办力度,围绕重点项目开工、入库、竣工、投产等节点完成情况下发季度通报,加强调度力度,目前已下发2期通报。2.对应开工重点项目延迟开工、推进缓慢等问题实行分类梳理,涉及重难点问题专题纳入“需区级领导协调研判事项”清单,并厘清职能部门责任同步下发问题交办清单并跟踪督办,今年已下发问题交办清单20件,推进问题解决12件,剩余正持续跟进之中。
6.对上争取研究不深,在申报中央、省级预算内项目资金过程中,局党组对行业部门指导不够,把关不严,导致对上争取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1.认真研究中、省预算内资金政策投向,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0个、资金1.2亿元。2.积极梳理专项债谋划项目,赴国家、省级发改、财政部门专题汇报,共申报项目8个、10.6亿元,均通过财政部审核。目前,成功发行专项债券项目2个,共1.06亿元。3.同步建立中省预算内资金、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工具融资贷款项目3张滚动计划清单,实时推进。
7.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不够,围绕区委提出‘心驰神往之地街办、北斗应用之城联棚、文旅融合之地土城、数字经济之城桥边、都市田园之地艾家’片区发展功能定位,引导配套产业不够。
整改情况:一方面围绕“芯驰神网”的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创新活跃度高、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的特点。依托中科升哲、中科睿芯、智网易联等头部企业,大力发展“算力算法、新型硅光、北斗应用、数据安全、智能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以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来带动全区服务业的复苏。在下半年加快推动项目投产,尽早实现入规,为全年和明年做好储备。另一方面围绕宜昌科教城建设,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健康医疗、休闲游乐、片区教育等生活性服务业。
8.争先进位力度不足,局党组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抓总不够,2020-2022年度点军区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持续下滑至77位,2021年居全市末位。
整改情况:1.“创优工程”全面铺开,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47条具体措施,结合区情,制定并出台《点军区2023年营商环境创优工程工作方案》,以此方案统筹部署年度重点任务、反馈问题整改、先行区复制推广和创建等重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今年已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区营商环境创优工程调度会两次,调度一二季度重点任务、反馈问题整改完成进度,发布优化营商环境通报3期。扎实开展先行区创建和复制推广,今年全区申报优化营商改革事项27条,同比增长300%,其中5个先行区试点成功入选全省创建名单,同比增长150%。2.区营商办结合2022年填报答题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分析复盘,发布《点军区2022年营商环境省评复盘整改提升报告》,聚焦省评基本特征、部门填报情况、调研发现线索,督导各责任部门提前自查自改。围绕省评反馈的16个方面55条问题及第三方反馈的201条改革和填报方面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涉关责任单位,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同时,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现场督导检查,为2023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打好坚实基础。今年已开展营商环境指标培训2次,营商环境自主体验1次,现场督导检查1次。3.全力筹备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考和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验收工作。
9.推进改革事项较少,局党组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效不显,改革事项创建数量较少,与省级‘推动更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1.区营商办提前谋划、精心安排,发动全区各相关职能单位以市场主体真实需求为导向,“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2023年全区申报优化营商改革事项27条,同比增长300%,其中5个先行区试点成功入选全省创建名单,同比增长150%。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先行试点验收工作。2.制定并发布《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点军区复制推广清单》,涵盖44项先进经验,具备条件的已在全区实现复制推广。2023年以来,已前往夷陵区、猇亭区、宜都市、当阳市等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排名前列的先进地区开展经验学习。
10.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对项目安全检查次数较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导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积极与区铁路(油气管线)建设协调服务工作专班、项目业主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紧密的工作沟通联系机制,明确专人进行对接,第一时间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到各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确保工作信息畅通,实现各方责任第一时间落实。加大部门联合安全检查,确保项目工地施工安全。已建立安全生产联动巡查机制,定期联合属地、应急、住建、交通等专业部门,会同项目业主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坚持聘请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常态化,对安全隐患抓早抓小,将风险遏制在萌芽中,确保实现本行业监管领域项目施工安全。
11.保密工作不规范,局党组2022年未召开保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保密工作重大问题,未及时调整保密委员会,未按要求健全五项制度、三个清单。
整改情况:1.强化保密法规学习,5月11日和5月19日结合机关夜学召开局保密工作例会,学习2022年典型案例通报、2023年保密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保密工作。2.做好日常保密提醒,4月27日、5月19日和8月17日结合机关集中学习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提醒。3.已按照现班子分工,调整保密委员会,建立完善五项制度、三项清单并严格执行。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局党组研究部署不够,2019-2021年未制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1.上半年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工作进行梳理,上半年工作按照要求顺利开展。2.梳理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2.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党组未发挥领导作用,2019年以来,重大决策事项均交由区发改局党组决策。
整改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与区政府办一体化运行,人财物打通使用,中心拟与区政府办、区城运中心成立联合党支部,明确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提由政府办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目前,已在按程序成立联合党支部。
3.纪检监督责任履行有差距,近三年来,分管纪检班子成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均未上廉政党课,未对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1.上半年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利用机关集中学习,分别各讲授廉政党课1次。2.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领域科室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谈话全覆盖。
4.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局党组对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等苗头性问题批评提醒不够,红脸出汗未形成常态。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力度,截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次数7次,比上年度增加3次。
5.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力度不够,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对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够,清廉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1.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一把手”带头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为全局干部讲廉政党课2次。2.通过局电子显示屏、局公共走廊宣传栏开展清廉文化元素宣传;传承屈原廉洁文化,组织全局观看2023年中央电视台《碧水长歌颂端阳》特别节目;邀请秭归县委党校教授、“屈原传说”省级非遗传承人郑承志以《一江斯文属廉贞——传承屈原廉洁文化》为题给全局干部授课。及时向干部推送《违规吃喝小课堂》《行贿警示小课堂》《纪律课堂60秒》等系列纪律教育情景剧。3.制定局廉政风险岗位排查工作方案,每个季度开展风险排查。
6.工作谋划不主动,2022年以来,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未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通过向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申请成立联合党支部,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及党员教育管理,并明确对外借调党员参与支部活动学习方式。目前,本单位全体党员党组织关系已于2023年7月全部转入区政府办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组织生活、廉政谈心谈话等与政府办党支部一体组织。
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1.加强区级文件学习,结合微信工作群、机关夜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财务相关知识学习。4月13日,局机关第10次集中学习,开展财务内控系统培训,讲解报销流程;9月7日,局机关第28次集中学习,印发《宜昌市点军区财务报销明白卡》,讲解财务规范知识。2.已参照省市区相关文件更新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常见支出审批及报销流》,加强日常管理。3.党员春训活动报销餐费超标280元已整改到位,于9月20日退回区财政专户。
8.评估办法更新不及时,市级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新办法出台后未及时修订相关内容,仍沿用2018年区级文件标准支付评估费。
整改情况:2023年8月17日,以点发改发(2023)6号印发《点军区发改局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点军区发改局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操作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
9.商务活动接待不规范,部分商务接待事前审批缺项,无经费预算及活动方案。
整改情况:1.加强区级文件学习,结合微信工作群、机关夜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财务相关知识学习。4月13日,局机关第10期夜学,开展财务内控系统培训,讲解报销流程;9月7日,局机关第28期夜学,印发《宜昌市点军区财务报销明白卡》,讲解财务规范知识。2.已参照省市区相关文件更新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常见支出审批及报销流》,加强日常管理。3.接待用餐超标402元已整改到位,于9月20日退回区财政专户。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制度更新不及时,2020年建立的《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等7项制度缺少新思想相关内容,发展党员“16字方针”表述错误,党支部工作职责不能涵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基本任务。
整改情况:1.8月31日,局机关第27次集中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章最新要求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工作任务,重新制定局机关党支部相关制度。
2.照抄照搬走形式,《区发改局党支部工作职责》全文照抄网络内容,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1.8月17日,局机关第25次集中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重要论述。2.重新研究制定《区发改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3.9月18日,分管党建班子成员对机关党务工作者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3.阵地建设不完善,组织结构图、发展党员流程、党员群像图未上墙。
整改情况:1.完善党员群像图。2.联系设计单位,对新办公场所支部活动阵地进行设计,确保装修完成后在组织结构图、发展党员流程图、党员群像图、党员义务等上墙。
4.“三会一课”不规范。
整改情况:1.8月24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9月11日,支部书记对分管负责同志、支部班子成员及目前从事党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5.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2022年度党员会议平均参与率60.3%。
整改情况:1.8月24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员义务。2.在机关支部党务知识培训上,支部书记就参加组织生活进行了强调。3.9月18日,分管党建班子成员对机关党务工作者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6.组织生活会不规范,近三年来,会前普通党员间未进行谈心谈话,会后未制定整改措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有3名参会党员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1.8月24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就“三会一课“有关要求进行强调。2.9月18日,分管党建班子成员对机关党务工作者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7.支部改选不规范,2020年1月召开行政班子会研究支部委员人选,两名党外人士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1.8月24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9月18日,分管党建班子成员对机关党务工作者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8.发展党员不规范。2021年11月召开党组会代替支委会研究确定赵某为党员发展对象。
整改情况:1.8月24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组织局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务知识培训并荣获“优秀学员”。3.9月18日,分管党建班子成员向婧佳同志对机关党务工作者肖丽丽同志进行工作提醒谈话,要求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党务工作程序,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在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局党组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够,落实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不到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问题在本轮巡察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5月22日,制定了2023年点军区发改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目前已进行了4次抽查工作,完成抽查16个项目。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对全区服务业发展谋划不足,2021年宜昌市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未研究部署并出台本地工作规划。
整改情况:经对接,区级可不编制服务业规划,以落实省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任务为主。2023年8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波专题组织召开服务业发展联席会,安排部署服务业工作。2023年,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形势较好,全年月度进规企业6家,预计全年可完成10家新进规企业,规上企业总量连续3年增长30%以上。
2.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漏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及部分班子成员述职述责内容。
整改情况:持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1.局党组今年以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意识形态工作需纳入述职述廉报告有关要求进行强调。2.多途径、多方式开展理论学习,4月27日,局党组围绕《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并讨论,7月6日,局机关第20次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全区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会议精神,强调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发改各项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对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深刻复盘存在的问题,持续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推动各项发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深化落实主体责任
以整改为契机,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17-667905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 宜昌市点军区五龙阳光小区商业C栋2楼,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2373555421@qq.com。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671500(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中共宜昌市点军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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