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4日至3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点军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点军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保持在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端正态度,保障在整改上的全面和彻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1项问题,局党组逐项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明确目标。印发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对所有反馈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保证在行动上的落实和担当。局党组书记梁俊尧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先后3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时限,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截至9月28日,巡察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未完成整改1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开展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重点学习范围,利用“周四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2次,并进行交流研讨,撰写学习心得。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指示批示等有关精神纳入机关理论学习重点范围,先后利用周四夜学、中心组学习集中开展学习14次;二是严格落实部门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定期收集各行业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开展研判,并通过预警告知书的方式将新纳入人员情况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及帮扶单位开展精准帮扶;三是规范“三类对象”纳入流程。今年以来共组织乡、村两级信息员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培训2次,不断提升基层精准把握政策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四是严格村内公示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指南》的要求:“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严格督促村级做好相关公示公开工作。

  3.关于“落实‘雨露计划’发放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上半年,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申报工作,共发放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7万元,补助学生138人;二是及时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印发工作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对系统反馈的学生信息开展核实及查漏补缺工作。经核实,春季学期符合补助条件对象均已享受补助,无漏发补发问题。

  4.关于“项目入库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村村农产品保鲜库已签订租赁协议,租期3年,年租金1.2万元;二是规范项目入库流程,发布《点军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参考模板》,严格落实“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制度;三是加强项目审核,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新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形成统一意见后提交区政府进行审议。

  5.关于“项目资金事中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牛扎坪村农业种植大棚项目已完工决算;二是优化资金分配流程,每年4月提前下达全年项目建设计划,后续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实有资金;三是落实县级报账制,项目报账时需提供中间支付证书(进度证明),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划拨项目资金;四是2017年穿心店村桑葚基地项目已由区纪委进行了立案调查,区、乡两级相关责任人已由区纪委进行了问责处理。

  6.关于“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流于形式,未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花栗树花椒基地(三期)配套项目因土地已转为林地,短期内无法种植经济作物,目前已将相关配套设施转为公益性资产;二是车溪人家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租金已支付到位;三是2021年度衔接项目确权登记已完成,2022年项目除少数项目正在审计外,其余项目已完成确权登记;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工作,9月7日开展了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培训。

  7.关于“对光伏收益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光伏收益分配使用。指导村级在分配光伏收益时,优先保障用于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二是开展收益使用备案管理。印发备案工作通知文件,组织各村按照本年预分配收益和光伏收益结余资金情况,制定年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已报乡镇审核、区级备案;三是加强光伏公益岗位监管。对光伏公益岗位上岗及工资发放情况开展督查,印发通报文件一期,督促村级规范光伏公益岗位管理,按月发放光伏公岗工资,各村1月至9月份光伏公岗工资均已及时发放到位。

  8.关于“消费扶贫带动不持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与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点财发〔2023〕4号)文件,持续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销售,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进消费帮扶工作。

  9.关于“驻村干部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选优派优原则,对驻村干部进行了轮换调整,积极选派政治素质较好、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驻村。每季度印发驻村重点工作提示清单,每月开展1次驻村工作纪律和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累计开展暗访督办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开展全区驻村干部业务能力培训2次,并对学习情况进行结业测试,提升驻村干部工作水平。

  10.关于“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提示》,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合作银行防范信贷逾期风险,截至目前,我区小额信贷系统内逾期率为0;二是及时沟通提醒。多次通过现场和电话沟通,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合作银行进一步防范化解逾期风险,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将逾期风险降到最低。落步埫村脱贫户刘世新于2018年和2022年按时偿还贷款,期间村两委和合作银行客户经理多次督促贷款人将贷款用于发展产业,取得较好成效,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11.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周四学习”、党组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关于国家安全及保密知识等内容,提高单位干部保密意识;二是明确综合专班负责人张果和工作人员刘泠妮负责保密工作,并在区委机要保密局领取纸质登记台账,按要求登记涉密文件,同时已将未找到的涉密文件找到,并进行归档处理;三是出台区乡村振兴局保密五项制度,并通过区委机要保密局检查;四是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由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凤波同志对局综合专班负责人张果同志开展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12.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结合“周四学习”活动,传达学习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二是积极开展走访下沉。5月至8月,局主要负责同志到四上培育和双千联系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鼓励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郡好科技项目水土保持手续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并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人才礼包,让企业感受到党委政府关心。

  13.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三重一大”有关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对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和决策的认识;二是已补报2021、2022年重大事项报告;三是对大数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已在当年完成整改,同时对发现的违反政策的事实作为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四是望洲坪村蔬菜大棚项目因部分资产已损毁,已对时任村书记李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剩余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于9月7日开展了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培训。

  14.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周四夜学集中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鄂发〔2020〕12号)、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清单等文件;二是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开展谈心谈话2次;三是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局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先后开展研究部署和主题学习2次。

  15.关于“派出纪检组日常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二是及时开展衔接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从5月份开始,对当年衔接资金项目每月调度两次项目进度,并将进度排名汇报给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进度滞后的乡镇提请区领导进行约谈;三是已配合区派出纪检组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1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对财务报销、资产配置及租车标准、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进行培训学习;二是完善报销资料。已对反馈的报销附件不一致、出差报销无领导审批的报账资料进行完善规范;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财务报销资料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本年度各项报账资料要素齐全,资产配置及租用车辆标准符合要求;四是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小强同志对局计财培训专班负责人谌彩云同志进行工作约谈提醒,提出工作建议及整改要求。

  1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职责分工调整的通知》《关于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职责调整的通知》文件;二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局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三是及时开展驻村干部管理、防返贫监测、衔接资金项目效益管理等重点工作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共下乡督办重点工作30余次;四是完善好干部职工福利待遇,落实好工会福利和秋游活动;五是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截至目前共谈话10人次。

  1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纳入重点学习范围,并于9月21日夜学开展集中学习;二是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口袋书”签订,并积极推动“口袋书”任务落实;三是调整明确支委委员分工,已于3月3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新一届委员职责分工。

  19.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改进会风;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提升相互批评“辣度”,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派出纪检组相关人员到会指导。

  20.关于“党员发展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办理程家勇、彭刚、刘运涛等党员的关系转出手续;二是已向区直机关工委对入党积极分子未达到最低考察期原因作出说明,后续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制度;三是将党员发展流程纳入集中学习,已于7月支部主题党日进行集中学习。

  21.关于“扶贫审计问题整改督办不彻底。车溪人家红茶产业园至今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分红义务,扶贫项目面临收益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湖北车溪人家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向花栗树村、穿心店村、三岔口村、高岩村等四个村集体兑付入股分红资金17.94万元,经公司与乡村两级协商一致,减免新冠疫情期间分红10.96万元(含利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工作力度不减,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乡村振兴部门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新进展上来。

  三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点军区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17667918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邮政编码:443004;电子邮箱:229351768@qq.com。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671500(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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