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于2023年1月1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自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巡察整改工作具体要求,逐条分析,逐条研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体研究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扎实开展集中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负责,安排专人对照各项反馈意见,深入自查自纠。召开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工作清单。

  (三)强化督办,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局党组及二级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清单内容,认领具体工作任务,在集中整改期内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安排一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督办推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全程跟踪整改工作进度和成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2021年以来,局党组未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停车收费“微腐败”重要批示精神,相关工作未及时安排部署,因“未安排部署”“推进不力、底数不清”被区纪委督办两次。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和“夜学”,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邀请市级、区级宣讲团成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2次;二是开展“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城管队员话心得”活动,年轻干部分享党的二十大学习心得;三是牵头拟定《点军区停车收费“微腐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问题2: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缺失。2021年11月,市人民政府部署“停车惠民”三年行动方案,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局党组未认真研究相关工作,临街停车场接入市级网络进度滞后,截至巡察进驻临街停车场接入率为城区最低。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安排;二是2022年宜昌市停车管理中心共向我区下达三批停车场联网接入任务,核销后共计19个。截止2022年10月底,我区19个停车场联网接入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额外完成11个社会停车场联网接入;三是截止2023年4月底,全区共完成61个停车场的联网接入工作。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时未结合领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分管领导;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三是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抓好宣传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问题4:对违法建设防控查处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法律规章,对违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履行巡查报告义务,依据《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不履行巡查报告义务的物业公司进行约谈;三是督促属地乡镇(街道)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问题5:行政执法不规范。具备执法资格人员配备不足,协管员违规佩戴正式执法人员标志。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同类型案件处罚标准不一,如部分案件处罚金额突破下限。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行政执法编制;二是规范协管员标识佩戴;三是制定执法培训计划,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分部门培训和自学相结合;四是建立行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处罚标准自查自纠。

  问题6:牵头垃圾分类工作效果不佳。2022年4月被市级通报指出宣传发动不足、志愿者到岗率全市最低、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城区最低等问题,经巡察期间走访发现部分试点小区未定时定点投放、分类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分类棚亭54个,增配2427个标准垃圾桶;二是加强对小区垃圾分类引导员管理;三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月考核、月通报、月奖惩;四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参与率;五是加强巡检员队伍,提高巡检频次。

  问题7:内部管理机制不够顺畅。局机关与二级单位相互之间职责边界不清,协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点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内部管理;二是加强人事管理,二级单位中层干部调整报局党组研究讨论;三是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均报请局党组研究讨论。

  问题8: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不彻底。除街办已按改革要求赋权外,4个乡镇联勤中队依然按照2012年成立时的模式运行,未进一步明确管理事权,责任边界未厘清。街办联勤中队虽已赋权,但执法依然使用区城管局文书,也未与街道执法中心有效融合。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4日,区委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设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但目前三定方案未下发,待下发三定方案后,我局依照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管理事权,厘清权责;二是已将街办所有未使用的执法文书收回;三是街办已启用新执法文书。

  问题9:落实营商环境要求有差距。“零跑动”事项覆盖率不高,城管局公示的6大项行政审批事项,仍有3项需要跑动1次,其中2项城区仅点军需要跑动1次。个别行政许可事项未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公示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实现“零跑动”;二是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事项实行“先发证,后宣传”工作模式,对从事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企业先行发证,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宣传服务;三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证发放,建立处置证领取登记表。

  问题10:风险意识欠缺。2021年区城管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其中26人未意识到自身岗位的风险点,均上报无风险。法规股人员在不了解执法过程的前提下,在执法文书上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全系统廉政风险排查,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三是制定执法培训计划,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分部门培训和自学相结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问题11:保密工作不规范。局党组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未及时调整保密工作机构,涉密文件办理、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根据局党组分工,调整我局保密工作委员会,研究部署保密相关工作;二是开展保密知识学习培训,增强保密意识;三是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四是规范管理涉密文件,建立文件处理台账。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2: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警示教育不深入,多名干部对近年已处理的违纪违规案件不甚了解。内控监督有空白,2020年至今,区城管局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均由一人分管,人财物管理权过于集中。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氛围;二是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分散人、财、物的管理权;三是进一步健全评优评先考评机制,在对个人进行评优评先及任职时,事先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问题13: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干部管理力度不够,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全局的纪律抓得不严不实,部分职工规矩意识淡薄。关键岗位监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二级单位的日常工作疏于监管,仅停留在学习笔记的检查,没有真抓严管。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4月购买垃圾分类巡检员服务后,在无验收程序情况下支付全款。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对年轻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专题学习及纪法测试,加强教育监管;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大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四是对人、财、物过于集中的岗位进行人员调整分工;五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制定《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程序。

  问题14: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22年区城管局与派出第二纪检组对接不够,未主动邀请派出第二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

  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2023年以来,共邀请派出第二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2次。

  问题15: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够。党组书记对局党组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力度不够,谈话次数少,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抓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截止2023年4月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开展45期集中夜学,通过常态化开展夜学,让党员干部为思想“充电”,为精神“补钙”,为实干“赋能”;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局领导班子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14次,其中党组书记3次;三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以来,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6次。

  问题16:资产效益作用力发挥不强。区城管局在2020年1月购买13台垃圾发袋机和6台六分类智能投放设备共31万元,分别安装在13个小区。经实地走访部分小区,发现智能投放箱和智能监控设备未运行,垃圾发袋机停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级文件要求,取消称重积分制,全面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目前已对分别安装在13个小区的13台垃圾发袋机和6台六分类智能投放设备进行回收,并妥善保存;二是积极妥善处理与供货方的合同纠纷,寻求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供货方履行合同内容。

  问题17:项目资产底数不清。垃圾袋发放仅凭供货方自行编制的发放记录难以确认尚存于其仓库中的垃圾袋数量。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项目资金底数,建立清单台账;二是重新制定垃圾袋发放登记表,加强工作管理。

  问题18:项目管理资金增加10%以下未执行《点军区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类变更报批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项目建设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完善资金使用程序,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资金使用事项,需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19:领导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强。对上争取不够,监察大队教导员至今空缺。

  整改情况:一是在民主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征求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建议,在党组会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讨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邀请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列席,并参与讨论。二是在沟通协调上,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在工作方式上,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充分发挥个人擅长领域,力求用制度保障和维护班子的团结;四是区政府已于2023年3月9日任命一名大队教导员。

  问题20: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19至2021年有4次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中未执行书记(会议主持人)末位发言,“三重一大”决议以会签代替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并对议事规则进行学习研究;二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邀请派出纪检组列席党组会;三是坚持民主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充分听取各党组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意见后,党组书记作末位表态,并总结发言。

  问题21:持续打造机关党建品牌意识不强。党建阵地目前已闲置,传承不够、创新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阵地。对党建阵地各版块内容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更新,更换党组成员牌,更新城管先锋榜及相关工作内容;二是加强利用。将党建阵地作为“清廉机关”拉练阵地、组织生活会党小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阵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阵地。三是在公示栏开设党的二十大学习专栏,展示年轻干部心得体会;四是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结合城管工作实际,以及在新形势下,谋划打造新的党建品牌。

  问题22:存在不按期换届情况。2018年12月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三年任期期满延期换届未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推迟至2022年3月才进行换届。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问题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9年3月区城管局4名党组成员中有3名未参加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中相互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二是以党小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会党员围绕会议主题逐一发言,认真查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问题24:关心关爱干部力度不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二级单位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与其他干部交心谈心较少,对干部工作、生活问题关注疏导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将谈心谈话作为管好队伍,带好班子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每半年谈心谈话至少一次,党组成员与二级单位班子每半年谈心谈话至少一次,领导干部与其他干部每年谈心谈话至少一次,做到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及时关注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加强指导;二是局机关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三是在生活上对退休、生育、因病住院职工按规定放发纪念品和慰问品,及时关注干部职工在重大节点和关键时期的心理状态和工作状态。

  (四)在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问题25: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少数问题纠而复生,如2017年区委巡察发现“党员发展流程不规范”的问题,本轮巡察时发现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守党员发展标准、程序和纪律,严把党员发展程序关、质量关;二是支委会专题研究落实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三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问题26:机制不健全。整改成果未巩固,未及时建立长效机制,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区城管局在办理电子证照后未在24小时规定期限内及时录入”的问题,当时虽已整改,但本轮巡察发现录入仍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网上平台操作培训,提高操作和使用水平;二是建立电子证照录入长效机制,通过线上审核签发,减少审核工作人员跑动次数,提升办件质效;三是自2022年以来,共录入电子证照80件均在24小时之内录入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责任落细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从严从实,以上率下,推动巡察整改精准到位、见人见事,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重点突出难点问题,全力研究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上新台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抓好制度执行,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持领导带头整改,构建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领导班子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理论修养,结合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内容进行全面学习领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进一步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从思想上筑牢防线,行为上守住底线,着力构建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办公室电话:0717-6030478,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泰和世家办公楼三楼,邮箱:2388045192@qq.com。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5月16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