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覃婷婷 发布时间 : 2022-04-29 来源 : 点军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3日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部署。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总结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通过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整改工作走深行远,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党委职责使命方面
问题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领域重要讲话有偏差,“棚改”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
1.根据中建七局回复意见,张家坝二期棚改项目暂停。该片区已被列入葛洲坝幸福小镇开发区域,待该项目启动时按照国有土地征收政策再行征收,继续执行棚改政策,保障被征收人权益。
2.红缆棚改项目经过攻坚,巡察退驻至今已完成5户,剩余2户。
问题二: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短板。整改情况:
1.2021年3月18日,已印发《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成立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2.已对接各指挥部,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责任人通讯录;已与房屋拆除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拆除企业安全、环保理念;《点军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正在印发,进一步细化征地搬迁领域房屋拆除工作程序,明确各指挥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
3.区内已征项目拆除区域已完成覆网复绿工作。
问题三: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推动城区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1.已印制《点军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文件汇编》《点军区集体土地征地搬迁政策》,并下发至各指挥部、乡镇、村(居),宣传最新集体土地征地搬迁政策;新启动的公交六公司项目,已在项目区域张贴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张贴征收公告、征收决定、红线图、安置补偿方案,宣传国有土地征迁项目政策。
2.根据区“三库”清理要求,已废止点军区征地搬迁协议供应商文件;与部分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征地搬迁协调服务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意识;已约谈4家中介服务机构法人,进一步强调依法征迁、文明征迁,被约谈企业法人也明确表态,在开展协调服务的过程中严把政策、严格约束员工;已建立《征地搬迁协调服务监督检查问题登记台账》,后期将不定期到各征迁项目点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后期将召集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强调征迁纪律及工作要求。
3.与房屋拆除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拆除企业安全、环保理念;2021年3月18日,已印发《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成立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已建立拆除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台账,在拆除项目启动后,由法规科对房屋拆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拆除区域已按整平、覆土、复绿、美化的步骤完成整治;引进湖北吉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拆除房屋后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目前正对红光、红缆已拆区域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问题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
1.2021年3月24日,区住保中心制定了《中共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2021年度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纳入了学习计划,后期将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学习;
2.2021年4月7日,区住保中心制定了《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方案》,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了宣传公示。
问题五:监督责任履职不够。
整改情况:
1.2021年4月7日,印发了《关于中共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支部委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纪检委员职责分工;
2.2021年5月6日,在党风廉政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上研究了全年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好监督职责。
3.2021年1月29日,在区住保中心1月份党风廉政会议上学习了《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开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华中农业大学元旦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通报》六份通报文件;2月26日学习了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2021]第1期);3月30日学习了《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鄂纪通〔2021〕2号)。
4.2021年1月6日,上报了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项: 为了加快国有土地征收项目清零扫尾工作,保障依法征收, 2020年12月22日住保中心以“打包”的方式,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了五龙三路、联棚河、江南生态新城、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及卷桥河湿地公园等五个项目的法律服务,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以19.8万元的最低价成为成交供应商。2021年3月9日,上报了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事项1项:1月27日班子扩大会议研究了2021年度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分工,印发了《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的通知》。
问题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2021年4月,新修订了《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重新对“三级审批”制度进行细化完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细分出“三级审批”和“两级审批”,涉及党组、支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文件,实行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批”,一般化常规性事务实行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两级审批”;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问题七:工作作风不实,资料造假。
整改情况:
1.2021年2月9日和3月30日分别召开了区住保中心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按照要求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分别准备好征求意见表和谈心谈话表等前置要件。
2.根据文件要求,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区别开来,按照各自的侧重点撰写,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杜绝了照搬照抄现象。
3.2021年3月18日,由党组成员及分管责任人闵继龙同志约谈了办公室主任杨健,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对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约谈人现场进行了表态。
问题八: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全面梳理了所有会计票凭证,原始凭证已由当事人进行了完善,所有的会计已月末记账,不同的会计事项已分开记账;
2.2020年工会经费无现金结余(账面结余3153.64元),附银行余额对账单,2021年起使用转账支票,附2月4日首笔支票存根联复印件;
3.将超标准献血补助资金1100元已退至区财政局非税账户,附退款收据及退款明细;办公家具购置手续资料已完善;
4.对凭证要素已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完善的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专档,并在原始凭证进行备注说明。对于无法补充的要素添加说明,提醒经办人以此为戒立行立改。
5.4月印制发放了更新后的《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汇编》,要求全体干部对其中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内控制度》进行再学习;将《点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2021年点军区政府采购的补充通知(点财采办发〔2021〕2号)》上传至工作群要求全体干部学习。
6.2021年4月16日,针对本次巡察中发现的2017-2019年机关财务支出工作上不细致,财务审核支出不严格问题,党组成员及分管责任人闵继龙同志约谈了计财科科长艾光发,4月19日,约谈了计财科副科长郑直,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三)党组领导班子和支部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
问题九:党组会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1.2021年3月17日已印发《区住保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内控制度》,其中“三重一大”范畴上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1)重大事项决策,包含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的制定等;(2)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含副科职领导干部的推荐提名,机关中层干部提名任免、后备干部人选确定,区级以上先进个人确定,以及征收项目负责人的确定等;(3)重要项目安排,包含政府采购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征收项目事项安排等;(4)大额度资金使用,指5000元以上(水电、物业除外)机关办公经费;征收项目3万元以上的管理工作经费,100万元以上中介服务费和1000万元以上征收项目补偿费。后期“三重一大”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范畴报备。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规定:党组会(或班子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示意见。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 “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后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表态将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问题十:党组成员未按要求讲授党课,整改问题反弹。整改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在区住保中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党组成员闵继龙同志以《心系国家安全,筑牢基层防线》讲党课;
2.2021年4月21日,在区住保中心党史专题夜学读书班中,党组成员郭承华同志以《发扬五四精神,争做时代先锋》为题讲党课;
3.2021年6月,在区住保中心支部主题党日上,党组书记陈贤华同志以《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为题讲党课;9月,在党风廉政宣教月学习中,以《创清廉点军,树新风正气》为题讲党课。确保了党组书记及成员每人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问题十一:支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区住保中心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在会上都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2021年4月7日,印发了《关于中共宜昌市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支部委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支委会职责分工。
3.根据《点军区区直机关等领域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完成了2021年支部换届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认识再提高。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转作风提形象的过程。
(二)措施再明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整改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好,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到常抓不懈。
(三)制度再完善。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住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联系人:杨玲,联系电话:13886746687,办公室电话:0717-6672699,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276号泰和世家办公楼二楼,邮箱:1946870180@qq.com。
点军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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