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9日,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10余次周碰头会,强化过程督办,实现销号管理,扎实推进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工作质效的有效举措,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部认领。成立了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1月1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1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局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二)周密部署,逐项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逐一梳理剖析,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同步形成了整改责任清单,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股室,明确完成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跟踪督办,确保实效。按照整改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相关责任人全程参与落实整改各个环节,全局上下层层联动,形成合力,逐项逐条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督办清单中,每周碰头会上进行研究推进,确保各项问题按时保质整改落实到位。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3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整改具体内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耕地保护指示批示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3日,党组书记、局长雷雪松同志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再次学习了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二是印发《当阳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问题整改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级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已拟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通知》,待政府审批后下发,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工作职责。四是按照《当阳市镇(街道)领导班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及《评分办法》,每年对各镇(街道)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范围。

  2.关于“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因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有差距,局党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李华茂进行工作约谈。二是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我市耕地流失面积4.53万亩,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全市完成整改面积4.66万亩,整改完成率102.87%。三是截至目前,2022年土地卫片违法未整改到位图斑已由各镇(街道)、相关部门采取补办手续、拆除复耕、移交移送、立案查处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并举证销号。四是截至目前,2023年宜昌市下达第一季度耕地日常监测整治图斑已按要求进行整改销号。

  3.关于“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因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够有力,局党组对分管负责人郑红斌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3个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并达到验收标准。三是实施绿色矿山创建。顺康矿、歇马寨矿2家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已通过宜昌市级现场验收。四是加强执法监管。结合土地日、地球日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巡查力度, 2023年以来对涉矿领域开展60余次日常巡查,对3起非法采矿行为立案查处;2023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矿产卫片图斑共计8个,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在系统中全部完成上报,均已通过市、省、部三级审核。

  4.关于“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问题

  整改实情况: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在局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人招商工作专班,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力开展招商工作。聚焦“2+3”产业主赛道,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招商引资工作会,加强对招商引资信息分析研判,做到有的放矢,杜绝“拎包出门”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外出攻坚。坚持“一把手”每月一次外出招商, 2023年我局分别赴成渝片区、长三角地区、山东片区、中原片区、苏沪片区等多地开展招商考察活动,共拜访目标企业28家,其中有来当阳投资意向的企业5家。三是提升招商质效。2023年我局上会、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共2个,目前在谈项目共有3个,接下来将持续洽谈协商,争取年内上会签约。

  5.关于“土地出让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益15.83亿元(土地出让收入14.24亿元,统筹交易耕地占补指标收益1.05亿元,催缴白云岩综合利用收益共计0.54亿元),已完成20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亿收益目标。

  6.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未起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指定林长办具体承办创国森工作,已制定《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请示》,9月26日市领导签批同意。二是2023年10月26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咨询项目财政评审。目前正根据财政评审情况开展咨询单位招标。预计2024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流程,选定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6月底前完成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现状调查和评估,编制完成《湖北省当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4-2033年)》(征求意见稿);9月底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形成《总体规划》(预审稿),经省林业局审查后提交国家林草局申请专家预审;12月底前按照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总体规划》(评审稿),完成专家评审。

  7.关于“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已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完成高铁新城、坝陵化工园、双莲工业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市教育局等15个单位进行系统专业指导和督导,统筹完成24个专项规划,初步形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关于村庄规划,已选取三桥和坝陵村为试点,切好画好总平面图、公服基础设施、产业三张图,形成可复制的推广经验,以实用好用为标准,完善村庄规划成果。二是针对耕地与林地图层不一致的问题,已以“国土三调”的图层为底图,对林地图层进行更新和完成森林、草原、湿地的变更调查,相关成果已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8.关于“林业资源管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林业经济考核靠后。2023年考核总分4分,当阳得分为3.79分,居全省第50名(103个县市不分类,统一排名)。关于森林资源管理有弱项,一是严管林地保护区域,减少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二是通过自然资源巡查员的巡查,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的网络体系,加大全市的监管力度。通过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很有成绩,2023年度全年四期共下发疑似图斑418个,违法细斑为13个,比往年明显下降。

  9.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催缴矿产资源费。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已催缴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费4265.923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矿山地质治理恢复基金已计提2779.66万元,应收尽收。二是及时注销“僵尸矿山”。2023年底前,已完成9家市内登记权限范围内僵尸矿山的注销工作;对省级权限的当阳市恒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铅锌矿,我局已督促恒发矿业尽快向省级申请注销。三是力争恢复智能矿山监控系统工作。经我局积极争取,智慧矿山相关费用已拨付151.84万元,剩余12.96万元已纳入2024年预算,我局正在申请拨付。同时经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反馈正在建设天翼云监控系统,拟将宜昌全市范围内生产矿山纳入该系统统一进行监控管理,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当阳市部分矿山已可以通过监控进行查看,其他矿山宜昌市局正在部署。

  10.关于“履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古树名木监管不力,对时任国有紫盖寺林场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问责处理。二是严格履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1.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建章立制。2.严密巡查监管,开展联合执法。3.摸清资源本底,建立档案台账。三是加强古树名木监管。

  11.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案卷。针对抽查的不规范案卷,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整改,通过重新找当事人签字、补充法制审核表等将问题案卷逐一完善;开展内部案卷自查自评工作,对没有抽查到的案卷查缺补漏。并安排专人今后在案卷归档时进行再次检查和整理,确保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规程》等相关文件再次巩固学习,做到严格办案程序,依法依规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进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2.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进展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进展较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分管成员陈小平进行了工作约谈。截至2023年底,水流、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已完成。已完成本级管辖23条河流、126座水库、1座湖泊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形成了水库、河流、湖泊登记单元图、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现状图、当阳市水流地籍图等成果,建立当阳市水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当阳市登记单元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已完成当阳市6个国有林场森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形成登记单元图、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现状图、登记单元权属界线专题图等成果,建立当阳市登记单元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完成当阳市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确权工作后,将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更新当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加强日常监管。

  13.关于“全域国土整治试点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前期论证调查不充分,对时任国土整治局工作人员周华新进行提醒谈话问责处理。二是针对土地指标产出及收益达不到预期,已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宜昌市级审查、省级备案,新增耕地由1169亩降低到167亩。2024年1月,经宜昌市局验收批复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14.31亩(其中新增耕地17.58亩);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测算项目土地指标交易、矿产资源出让等整体收益约1.45亿元,经对社会投资方项建设的5个子项目开展审计,初步结果为1.2亿元,项目整体收支能达到平衡,项目整体计划2024年9月验收。三是针对范围内基础设施不能恢复,老百姓补偿不能到位等社会矛盾,我局已与玉泉街道及官道河村、玉泉村、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方等五方共同对现场基础设施整改恢复事项进行了现场确认签字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对老百姓青苗补偿费进行了确认审批,由市政府拨付其第一笔项目进度款时进行支付,目前社会资本方已提请市政府拨付进度款,审计最终结果确认后将进行拨付,社会矛盾也得以化解。

  1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2023年财产登记指标考核排名全省第6、连续三年宜昌第1。

  15.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职责提供查封抵押情况说明和历史登记档案,并说明了办证程序和资料清单,并积极和专班沟通,待查封和抵押解除后,将第一时间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16.关于“自然资源领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当阳市金山滑坡等4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对受威胁的5户11人进行搬迁,受威胁房屋已全部拆除,相关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对石膏矿2号井井口变形区域20处点位安装了专业监测设备,对变形区实现“群防+技防”的全天候监测;对石膏矿地面沉降区、采空区域外围可行人路口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对该区域开展巡查工作。二是加强森林防火。投资200万元,安装高点防火视频监控2个,卡口视频监控6个,安装消防水桶8个,购买消防车一台,防火巡护车一台修建消防水池3个;投资120万元,新建10公里长宽30米的生物阻隔带;针对庙前、淯溪重点湿地松基地无防火视频监控的问题,已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纳入2024年防火项目予以解决。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2024年、2025年两年拟在全市采取除治绩效承包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对除治区内松林进行监测、疫木清理等,实现监测覆盖率100%,病死树伐除和除害处理率100%,

  17.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草拟制定2024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待年初上级下达有关正式通知后修订印发。二是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短板弱项,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2023年11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清廉机关建设。

  18.关于“警示提醒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每月一次“以案说法”。二是深入学习黄明、刘关怀等腐败警示案例,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组织开展全面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负责人谈、分管负责人同股室(单位)负责人谈,实现全覆盖40人次。

  19.关于“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局党组对分管领导蔡海兵、李华茂进行廉政谈话。二是2023年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排查思想、工作、党风廉政风险点,纠察苗头性倾向问题。三是针对矿山管理、行政审批、耕地保护等薄弱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印发《矿产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当阳市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耕地占用税收征管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程序的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执法检查实操手册》等管理制度,解决重点领域制度漏洞、制度缺失问题。

  20.关于“以身作则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走在前、做表率,以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开展查摆剖析整改,坚决防范和纠治违规行为,养成过“紧日子”习惯,强化纪律建设的责任和遵规守纪的自觉。二是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体班子成员前往长春村召开驻村工作研判会,帮助长春村、英雄村、普济寺村找路径、谋产业、促发展,2023年度驻村帮扶成效考核评价,我局荣获“好”等次派出单位。三是积极开展正“三风”行动。制定《中共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正“三风”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正“三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文风问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全系统予以通报,警示全体干部职工以后发生文类似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21.关于“管班子带队伍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先后两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坚决肃清余毒。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每月一次“以案说法”。三是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开展正“三风”专项整治,班子成员发挥带头示范表率作用,狠抓分管领域“三风”整治,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将8小时内监督和8小时外监督相结合,2023年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处理27人次。建立全系统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88条,其中矿山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12条,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22.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巡查人员工资。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2023年巡查人员工资。每季度对各镇(街道)巡护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巡护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巡护任务的,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当月绩效劳务补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二是按规定给7名护林员购买养老保险。

  2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绩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审查。二是严格验收标准。三是加强绩效评价。

  24.关于“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对时任分管领导傅云进行提醒谈话问责处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加强合同审查。

  25.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谋划领导班子分工,酝酿增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各1人,其中1人分管负责涉林工作。二是充实领导班子队伍,合理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划分,使领导分工体系更加完善。

  26.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促进决策程序规范化,班子成员采用逐一表决制,主要负责人实施末位表态,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制度化。

  27.关于“基层专业干部配备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招录、定向委培等多渠道招录招聘专业型人才,2023年,已安排3人到基层所开展工作,并在3人上岗前开展专业技能知识培训,补足专业技能知识空缺,其中1人获得2023年全市林业行业森林消防员技能竞赛先进个人表彰;2024年已安排5人到王店镇、庙前镇等乡镇基层一线开展工作,根据计划,2024年还将安排至少1人到基层所开展工作;定向委培计划3年招生共30人,均为村镇建设与管理专业人员,预计第一批12人2025年到岗,安排到各镇所一线基层补足专业人员力量。

  28.关于“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效。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专业能力。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在讨论研究决定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流程中,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相关规定。

  29.关于“超职数配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原半月所副所长借调至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跟班学习,下免职文件免去其半月所副所长职务,半月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现实际配备领导职数为1正1副。

  30.关于“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抄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规划用地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谢兆成、香炉山林场支部书记魏国兴、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支部饶建华分别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处理。二是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对今后再次发生的弄虚作假、抄袭等突出问题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追责问责。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切实改进纪律作风,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基础工作。

  31.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二是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工作业务结合起来,加强理论学习同工作实际的结合。

  3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改后又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从事干部任免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学习,避免再度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明干部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坚决纠正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不严密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17-325311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通讯地址:当阳市玉阳街办东群路11号;邮政编码:444199。

                                                                                                       中共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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