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段晓梅 发布时间 : 2024-07-17 来源 :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7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同志,市检察院全体干警、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宋新民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张卫华就配合本次巡察工作提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宋新民强调,巡察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党内监督制度,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要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深刻检视问题和不足,切实把政治监督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同题共答,从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协调配合、严肃巡察纪律等方面着力,全力做好本次巡察工作。
张卫华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治巡察要求上来;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协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巡察任务。
李云表示,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严明纪律作风,全力配合巡察各项工作开展;要正视差距不足,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做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
会上还组织开展了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工作。
巡察期间设立以下信访渠道:
一、值班举报电话(短信):
18107178802;
二、电子邮箱:
dangyangxuncha@163.com;
三、联系信箱:
机关办公楼门口醒目处,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当阳市坝陵街道锦屏大道64号);
四、接访地点: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403;
五、“荆楚码上巡”: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可直接在手机上进行问题反映。

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上述信访渠道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9日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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