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翟永 发布时间 : 2022-06-13 来源 : 猇亭区纪委监委
2020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始终,先后为35名干部澄清了不实举报,确立“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导向。现将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对区文旅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彩萍违规收受礼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4月底,区政府总值班室收到一位自称为华某的女士电话举报区文旅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彩萍在单位招聘录用过程中收取信访人保证金1万元,但未被录用也不退钱的信访举报,并移送区纪委监委。经查,2020年4月8日,区文旅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160名应聘人员中无华姓人员参加考试,且罗彩萍没有担任评委,也没有收受过礼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23日,区纪委监委在区文旅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对罗彩萍进行了澄清正名。
二、对虎牙司法所长梁巨平违建房屋套取国家拆迁款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9月21日,区纪委监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时任云池司法所长的梁巨平侵占家庭财产套取国家拆迁款等问题。经查,举报内容中的家庭财产为梁巨平的岳父陈某某于2010年底出资修建用于居住的房屋,修建房屋时,该区域尚未纳入规划区范围内。2013年三峡汽车城项目启动,该房屋纳入拆迁范围予以合法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款12万元全部由陈某某领取。梁巨平并未参与和帮助该房屋的修建,也未领取该房屋的拆迁补偿资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7日,区纪委监委在区司法局党组会上对梁巨平进行了澄清正名。
三、对区农业农村局林权股股长郑方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林权证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11月4日,市纪委转办的群众实名举报区农业农村局林权股股长郑方林利用职权违规将信访人外公名下的300亩承包山私自办证到高湖三组韩某某名下的问题。经查,韩某某承包的林地系经高湖村委会同意、街道办事处及区农业农村局盖章认可后,上报区政府发放的山林产权证书。不存在郑方林私自办理300亩林权证的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11月22日,区纪委监委在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会上对郑方林进行了澄清正名。
四、对云池街道党工委书记舒涛及黄龙寺社区第一书记冯万彬利用职务之便将违建房屋纳入征收范围给予补偿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2年6月6日,区纪委监委收到市纪委转办信访件,反映在“清违行动”中云池街道党工委书记舒涛和黄龙寺社区第一书记冯万彬利用职务之便,对抗市清违政策,将冯某某位于黄龙寺社区的违建房屋纳入征收范围给予补偿。经查,本次清违范围为宜昌城区主次干道、进出口通道等影响市容市貌、存在消防隐患的违法建筑,拆迁红线内的建筑不纳入清违范围。举报信中所指冯某某的房屋位于黄龙寺片区改造一期项目征收范围,该房屋的拆除应适用房屋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不存在对抗市清违政策的情况,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10日,区纪委监委在云池街道党工委班子扩大会和黄龙寺社区“两委”班子会上分别对舒涛、冯万彬进行了澄清正名。
以上四起典型案例中被澄清正名的5名对象均工作在我区经济建设主战场、“清违行动”和征地拆迁一线,不实举报让他们身背“包袱”,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对于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反映明显不实,查无实据的不实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坚定不移开展澄清正名,帮助干部卸下包袱,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细则》先后出台,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秩序,鼓励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进行监督。同时,开展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为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对错告的群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近期,全市正在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对蓄意干扰干事创业、改革创新,造谣诬陷、恶意中伤、打击报复党员干部或者为发泄私愤持续无理缠访闹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及时为被诬告陷害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为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猇亭区纪委监委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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